关于配合开展长江流域?;しü?、规章、规 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
各乡镇(街道、社区)、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榕江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对<关于开展涉及长江流域?;しü?、规章、规范性文件情况工作的通知>的处理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しā分?2021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按照全国人大法工委要求,决定对涉及长江流域?;さ男姓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清理。清理的重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び泄鼐?、长江?;しㄏ喙毓娑ú环喜幌谓硬皇屎系墓娑?。结合县政府工作要求请你单位认真对照清理范围,开展长江流域?;しü?、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于 3 月 18 日前将清理情况经领导签字盖章后反馈至县发展改革局邮箱(rjfgj@163.com)。逾期不反馈视为无相关情况。联系人:韦青青。联系电话:6622795。
榕江县发展改革局
2021年3月17日